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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市12348熱線調解平臺成功調解一起美容服務合同糾紛,為消費者趙女士追回1200元未退款項,以專業(yè)調解守護群眾合法權益。
趙女士此前與某美容院簽訂格式服務合同,花費10500元購買美容產品及配套服務。在接受部分服務后,她發(fā)現所購美容針劑標注“血糖高患者慎用”,而自身有血糖高癥狀,遂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還剩余款項。美容院僅退還7500元,以“趙女士單方違約、需扣除服務費及違約金”為由,拒絕退還剩余3000元,雙方協(xié)商未果陷入僵局。無奈之下,趙女士撥打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求助。
接到申請后,平臺調解員迅速介入,先后與雙方溝通核實情況。針對爭議焦點,調解員向美容院釋明法律規(guī)定:作為提供格式條款的專業(yè)機構,其未就美容產品適用性及風險履行提示說明義務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四百九十六條相關規(guī)定,趙女士因產品不適用于自身解除合同于法有據,并非違約。同時明確,美容院未履行法定義務是糾紛產生的根本原因,相關損失不應由消費者承擔。經過多輪調解,最終美容院認可調解意見,同意雙方解除合同,并退還趙女士剩余款項。
回訪時,趙女士稱已收到退款1200元,對調解員熱情耐心的工作表示真心感謝,并表示今后要多學法律知識,注重合同細節(jié),增強法律意識,避免不必要的糾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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